约定上门的月嫂迟迟不到 服务费15个工作日未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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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上门的月嫂迟迟不到 服务费15个工作日未退还

本文标题:约定上门的月嫂迟迟不到 服务费15个工作日未退还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约定上门的月嫂没法“到家” 已付的服务费能退吗?)

现在很多家庭迎来新生命之后,都会请月嫂照顾妈妈和孩子,高级一点有证书的,就是育婴师。

吴江的祖先生也是刚刚当上爸爸,2月初,他通过58到家APP寻找合适的育婴师,希望平台提供的专业人员,能给予宝宝更科学的照料。

祖先生1月底就确定了育婴师舒阿姨。由于这名阿姨需要跟当时正在服务的客户交接,于是约定祖先生家的服务开始时间为2月7日。他于2月5日支付了第一个月的服务费7800元,随后收到了李女士寄来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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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阿姨不来了

顾客要退款

但是,2月6日下午,李女士通过微信告诉祖先生,舒阿姨感冒了,并且比较严重,怕传染给宝宝,所以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祖先生夫妻虽然不太高兴,但还是同意延期。李女士表示舒阿姨春节长假后可以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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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傍晚,李女士再次联系祖先生,告诉他打不通舒阿姨的电话,无法提供服务。并表示可以再为祖先生寻找合适的育婴师。如果祖先生不需要了,可以给他退款。

“说好年前能来的,没能来。然后说年后来,又没来。我们对58到家很失望,所以没有选择再找阿姨,直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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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李女士表示了歉意,并告诉祖先生将为他走退款流程,7800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3月15日,约定的15个工作日到了,退款还是没到。

商家:

工作确有疏忽,下周内退款到位

昨天(3月16日),苏报融媒采访人员来到位于苏苑街的58到家门店,李女士告诉采访人员,舒阿姨春节前不能服务,确实是因为感冒严重。此后联系到她,她说自己身体不太舒服,不想去服务了。李女士在为祖先生走退款流程的同时,也在想办法为他另找合适的阿姨,祖先生当时是认可的,所以她并没有去催问退款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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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她推荐过两名育婴师,但是祖先生一家并不满意。同时,李女士也承认,一旦退款会对自己的业绩有一定影响,所以当时还是希望为祖先生找到合适的阿姨,能较为圆满地把问题解决掉。“可能我和他之间的沟通有误区,以为他家还需要阿姨,所以对退款进度没太上心,这是我工作上的疏忽。”李女士承诺,既然祖先生确实不再需要58到家提供服务,那会尽快走完退款流程,下周之内应该能退给他。

消保委:

商家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并补偿

苏报融媒采访人员将情况反馈给祖先生,他说,在确定舒阿姨之前确实回绝过两名阿姨。但在确定舒阿姨无法提供服务之后,李女士并没有再给他家推荐人选。“既然现在退款时间有了一个确定的说法,那我就再等一周吧。”

市消保委调解员朱佳斌表示,如果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商家也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退款。由于商家的违约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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