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居民消费总水平目标调控 涨幅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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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居民消费总水平目标调控 涨幅3%左右

本文标题:2018年苏州居民消费总水平目标调控 涨幅3%左右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2018年苏州价格调控目标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

鲜菜年平均价格涨幅30%、猪后腿肉年平均价格39.65元/公斤、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2.48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自来水第一阶梯3.41元/立方米……为使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2018年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涨幅控制在3%左右。

特等梗米年平均价格7.5元/公斤、特一面粉6元/公斤、一级豆油15元/公斤、砖混一等市区直管公房租金6.4元/平方米,城市公交、医疗服务、中小学教育和幼儿园保育执行省、市规定收费标准……《意见》明确,12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涨幅)均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为了保证市民“菜篮子”拎得平稳,今年要确保全市常年菜地面积保持在30万亩以上,水稻种植面积保持在110万亩左右,全市生猪年出栏量保持在35万头左右。按照“大中城市居民7天每人每天2两肉”的储备标准落实市区猪肉储备,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储备轮换和市场投放,发挥储备肉保障供应、调节市场作用。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为降低鲜活农产品的物流成本,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苏州市所辖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已达到有效装载空间80%以上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车辆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继续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粮食、食用油等品种列入免收车辆通行费目录。对配送主副食品到苏州市区各门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的运输车辆优先发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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