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霸占房屋用于出租 老母亲有房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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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霸占房屋用于出租 老母亲有房不能住

本文标题:儿子霸占房屋用于出租 老母亲有房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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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被执行人,他们与申请执行人关系特殊,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一家人,现在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吴某育有四个子女,关于老母亲的赡养问题,子女四人与吴某于2016年签订协议一份,约定拆迁所得的位于江宁麒麟街道的一套房屋由吴某和袁某母子俩共同继承。约定后,这套房屋在有关部门登记在吴某和袁某名下,吴某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而现在,儿子袁某独自霸占了该拆迁安置房,不让母亲吴某居住,母亲吴某的安身之所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4日清晨五点,江宁区法院执行人员赶到袁某住处时发现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后发现袁某身影并将其拘传至法院。从袁某口中得知,该房已被袁某女儿租赁给他人,执行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租赁,让租赁人搬出房屋。

执行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并作调查笔录,袁某女儿拒绝签字且态度恶劣。执行人员考虑到袁某女儿为案外人,向她告知了法院判决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没想到袁某女儿态度极其恶劣,并声声谩骂,阻碍执行人员执行。

眼看天色渐晚、执行情况陷入僵局,袁某依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袁某女儿也一再阻挠执行,法院依法决定对袁某及其女儿采取拘留措施。

在送拘的路上,执行人员一直耐心调解其家庭矛盾,袁某女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行,积极悔改,并保证三天内通知租赁人搬走,将房屋交给祖母吴某居住,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月7日一早,约定的时间到来,执行人员再次赶赴被执行人袁某家中。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亲情的感化下,顺利将涉案房屋交给吴某居住。

考虑到袁某及其案外人女儿有悔改之意,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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