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摔狗者发出死亡威胁,“爱心”是不是用错地方了( 四 )

很多人在日常生活觉得,“狗要比人好”,于是他们产生幻觉,将人和狗摆到同一法律地位。狗命很昂贵,即使不比人贵,也是超越一般财产物品——这种观念正在大行其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新闻上看到的狗被车撞死,却会有“人给狗下跪”的极端现象的原因。

但是,问题在于,狗有狗权,那么人呢?一个父亲怒而杀狗,人的利益被轻视,人的情感被忽略,动物的财产本质被掩盖。所有焦点都在“可怜的狗”身上,这是不是反了?

况且,在一个法治社会,动辄对人施以“人肉”、骚扰等大棒来以牙还牙,这样的方式也过了。

狗受的关注越多,是否意味着社会越来越文明?不会的,某些极端爱狗人士的作为,也等于在降低人的价值,把人放到像动物一样的地位上。

文/陈兴杰(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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