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种抗癌特药被纳入医保 我市千人享受药物报销( 二 )

22种抗癌特药被纳入医保 我市千人享受药物报销

22种抗癌特药被纳入医保 我市千人享受药物报销

市医保中心医管科负责人介绍,特药范围增加至22个品种,根据综合测算后将报销比例确定为职工医保55%,居民医保50%,同时将个人自付部分纳入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即"二次补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额度以上的部分医保再予以报销,且报销比例根据自付费用段为50%-70%。政策调整后,个人自付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市医保中心医管科副科长仲育田举了几个例子,比如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商品名多吉美,用于治疗肝癌、肾癌或甲状腺癌,每年总费用为292320元。

按原政策职工(75%)报销219270元,居民(70%)报销204624元。

按新政策,职工报销236356.8元,报销比例达80.86%;居民报销231972元,报销比例达79.36%。

仅2018年1月到5月,我市(含五县两区)申请通过特药待遇证的人数已达到1424人,预估医保基金支出也将出现大幅上涨。

2013年特药政策实施后,对于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群,格列卫、赫赛汀、达希钠3种药品可以全程赠药,个人不需自付任何费用。

2018年初,医疗重点救助的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七类人群可享受包括易瑞沙、恩度、格尼可、昕维等14种药品全程赠药的待遇。

此外,除上述特殊重点救助人群外,对于所有持江苏省特药待遇证的患者,还有7种药品有各自相应的买赠待遇。格列卫有买3个月赠送9个月的政策,病人只需承担每个待遇周期前3个月的药费,后9个月由基金会进行赠药;再例如像治疗肺癌的伊瑞可,病人承担前21盒药品之后可终身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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