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一度假区别墅违建扎堆 管理部门却打听投诉人信息( 三 )

采访中,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在向业主交付房屋时,就发过告知书,要求业主不得违建。“但是有一些业主强行施工。”当地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3周前已经接到了相关举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已经下发过《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违建业主配合进行整改。当采访人员询问,别墅的违建面积究竟有多少时,相关工作人员却表示,不清楚。他们告诉采访人员,现在还在动员业主自拆的阶段,并没有进入立案程序,因此也就没有从规划部门调取图纸,对比违建具体的面积。没有调取图纸,如何确定是不是违建呢?执法人员表示,他们是通过观察外墙的新旧,来判断是否是违建。

“投诉的人声音听起来是男的还是女的?”更让采访人员感到吃惊的是,相关工作人员竟然询问起投诉人的身份。采访人员转述了宋先生要求“依法处理,恢复原状”的诉求以及“不要任何补偿”的承诺后,有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曾有人因为邻里矛盾而投诉别人家的违建,“做工作之后”,已经不再投诉。

在采访中,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云辉表示,管理部门对违建肯定是零容忍的态度,苦于没有执法权,管委会和城管中队都只能进行劝阻。据介绍,日前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一位分管违建查处工作的副大队长也刚刚来看过现场。

当采访人员询问,何时能启动立案程序以及何时能够进行拆除时,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都表示无法回答。

多说一句:查处违建不能“民不举,官不究”

在民事领域有一个“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公民之间的纠纷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治,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都不会主动介入。但是对于违建的查处,属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范畴,即便没有市民举报,执法部门也要主动巡查。采访中,有工作人员表示,要去给投诉人做工作。我们很好奇,倘若做工作“成功”了,投诉人放弃了投诉,执法部门究竟是“鸣金收兵”,不再依法履职,还是能拖就拖,降低行政效率?倘若依然要进行查处,去做投诉人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即便今天投诉人宋先生不投诉了,王先生、李先生说不定哪一天又会投诉。与其做这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分外工作”,不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不是法外之地,别墅业主也没有法上之权,相信当地管理部门能够忠于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务。对此事件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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