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两个《意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 )

政府守信锁定11个重点领域,公务人员率先建立信用档案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开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公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以及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比较完善、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政务诚信体系基本建成等目标,“公务人员将率先建立信用档案。”相关人士表示。

据介绍,11个重点领域包括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务服务、金融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计等,力求做到健全政务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强化守信践诺机制、实施激励与惩戒机制、构建监督评估机制以及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关于企业比较关注的信用修复机制,相关人士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解读。据了解,目前,我市与法院、税务等部门紧密合作,已将失信被执行人、省级确定的黑名单企业、税收严重失信等惩戒对象纳入系统进行限制。“但是信用不是不能修复的”,按照2016年江苏省信用修复的办法意见,除依法依规不予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以外,进行信用修复必须满足二个条件: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该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现在我市正在加快建设信用数据库,未来构筑的社会信用环境无论对自然人还是企业、组织来说,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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