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送车、找工作……男子编各种理由网骗被拘( 二 )

韩某某一直打电话问齐某某事情的进展,齐某某感觉很厌烦,于是想抢了她的手机,就不会再被骚扰了。两人见面后,齐某某借口要看韩某某手机里的照片,拿着她的手机就跑了。韩某某遂报警。

2017年9月底,齐某某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崔某某,这次,齐某某假称自己是石洞口码头承包轮船货运的老板。两人几乎每晚都会聊天,熟络之后,崔某某让齐某某帮她介绍工作。齐某某满口答应,但告诉崔某某需要一些打点费。不久后,两人相约在石洞口码头见面了,齐某某让崔某某把身上携带的2500元现金都给了自己,之后齐某某就离开了。后来崔某某越想越不对,遂报警。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8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宝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齐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办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通过网络交友的确是一种社交渠道,但是如何把握交友的度就成为了大家应该不断思考的话题。据统计, 今年上半年,仅本案承办检察官就办理了3起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对于网络上刚刚认识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除非与对方有长时间的交往并确认过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要轻易与对方约见。同时,交友过程中不要和网友发生钱财与物品借贷关系,避免诈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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