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戒毒所领导随意盖章 万吨垃圾倾倒太湖附近( 二 )

此后,12人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由于被倾倒地点位于太湖戒毒所管辖范围内,因此在事发后,其监管职责缺位饱受质疑。

西山岛所在的吴中区金庭镇镇长谈建强曾告诉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一直以来,太湖戒毒所都处在“半封闭”状态,其附近水域由戒毒所管辖,镇里不插手。

事发后,江苏省戒毒管理局曾明确表示,太湖戒毒所无权收取处置垃圾,也无权兴建垃圾填埋场。

而太湖戒毒所当时也曾对外发表情况说明称,戒毒所曾在2015年底和一家土方工程公司签订供土协议,但早已于2016年3月底履行完毕了,且回填的都是绿化用土。

那么,垃圾从何而来?太湖戒毒所又为何视而不管?

虚假土方证明的荒诞问世

垃圾倾倒太湖事件曝光后不久,社交媒体曾广泛流传一张接收土方证明。

证明上明确写着,“因本所周边低洼、废潭及挖损坑需填埋,特委托昆山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送土方约叁百万立方及施工,其中建筑装潢垃圾约捌拾万立方”。

具体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并盖有太湖戒毒所以及昆山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两枚公章。

戒毒所公然和公司签订合同,用垃圾填埋周边太湖水域?

当时,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曾到太湖戒毒所采访,试图了解这张证明的真伪,但屡遭拒绝。如今,随着案件的水落石出,这张证明的来历也真相大白。

昆山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系王菊明和陆小弟。相关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上旬,王菊明和陆小弟打印出一张土方量为空白的“接收土方证明”。

时任太湖戒毒所副所长韩建林和基建科科长张斌,没有审查证明的内容,便同意盖上戒毒所公章。

随后,陆小弟等人自行在空白处填写了“叁百万立方”,并在这份证明的尾部,通过打印、书写的方式添加了“其中建筑装潢垃圾约捌拾万立方”字样。

于是,接收垃圾的生意开始了。王、陆二人每吨收取10元接收费用。

陆小弟曾发短信给韩建林,询问如何处置运抵的建筑垃圾。韩建林便指示张斌,让陆小弟等人将该两船建筑垃圾卸下,并堆放于戒毒所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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