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增值税新政实施后首个申报期14万户纳税人受益( 二 )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自主创业者乐开花

新政还放宽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将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同时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仅5月1日—7月3日期间,全市已经有1504户一般纳税人前往税务部门,顺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新政实施后,南京大厂快捷汽车保养服务部经理潘有贵,从愁眉不展变成喜笑颜开。他说,自己创业开了这家服务部,养了5个员工,因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于今年4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本来我愁坏了,我们规模并不大,而且来做汽车保养的大多是个人消费者,经营中不太用得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有限,税负一下子高出一大截。这行竞争又大,几乎是微利,本来都做好了干不下去的准备。现在好了,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一年至少要省下好几万元。”

税务专家表示,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纳税类型,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和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采访人员 李子俊 通讯员 宁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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