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车 “卖身”滴滴?自媒体散布假新闻被判赔30万( 二 )

人人车认为,上述描述存在多处捏造事实、肆意抹黑诽谤诋毁,且在多家平台公开发布并被其他网站转载,严重损害其市场声誉。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媒体训练营”先后在2016年至2017年通过多个互联网平台发布涉案多篇文章,并在文章中多处使用未能证明真实出处的信息来源,同时多处存在如“人人车即将出售给互联网金融汽车公司易鑫车贷”、“人人车让出控股权”等并无事实依据的言论, 围绕人人车公司的经营及经营者、融资、股权等方向,将无法说明真实来源的信息综合在一起,并加入一些带有倾向性的评价,形成涉案文章,无论是从单篇文章而言还是将多篇文章连贯起来看,都指向性明确。该行为侵犯了人人车公司的名誉权。

人人车 “卖身”滴滴?自媒体散布假新闻被判赔30万

-----人人车 “卖身”滴滴?自媒体散布假新闻被判赔30万-----

近日,海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人人车名誉权的行为,删除其涉案微信公众号及百度百家号、搜狐网、天极自媒体、雪球网中由其发布的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涉案文章,并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涉案新浪微博显著位置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赔偿人人车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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