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让突拐弯的轿车电动车侧翻 虽无接触轿车司机仍需担责( 二 )

次日,涉事轿车司机和伤者双方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果不是轿车突然右转弯,我们的车不可能翻倒在地,轿车应该要负责任的吧﹖”伤者一方询问交警。轿车司机则表示:“电三轮不是被我撞翻的,我跟他并没有发生接触,难道我还要承担责任﹖”

那么在这起事故中,轿车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姜堰交警大队白米中队中队长刘连旺是一位从事多年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刘队长表示,交通事故并不要求必须是直接碰撞。构成交通事故的四要素为:道路﹑车辆﹑过错或意外损害后果,如果这四个要素都具备了,就属于交通事故。本案中,轿车未按车道有序通行,而是从导流线上违法超车,转弯时又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也就是转弯时妨碍了直行车辆的安全通行,造成了直行车辆紧急避险时发生侧翻,人员受伤,因此轿车司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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