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辅警被撞身亡案 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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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辅警被撞身亡案 嫌疑人被批捕

本文标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辅警被撞身亡案 嫌疑人被批捕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周某某!)

8月1日,苏州市吴门桥派出所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的事件在网上迅速传开。苏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随着调查深入,案件证据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目前,该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辅警被撞身亡案 嫌疑人被批捕


2018年8月1日凌晨2时

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吴门桥派出所辅警张福林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途径盘胥路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黑色无牌越野车撞倒,后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驾车逃逸。当日6时许,在相城区被抓获,经现场检测酒精浓度为221mg/100ml。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2018年8月1日中午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介入,建议侦查机关全面搜集路面监控,及时固定证据。通过调看现场视频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严重醉酒驾车逆行撞死辅警前后,还存在着连续多次撞击行人、车辆并逃逸,以及无证驾驶、明知无牌车而驾驶的行为。

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明知无牌车而驾驶、在城市道路上逆行,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行为,属于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是故意犯罪。同时,多次撞击人、车并逃逸,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其行为对公共安全的侵害程度远大于交通肇事罪中的醉酒驾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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