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条款不合理已备案不能改 听听律师怎么说( 二 )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表示,有些开发商建房时缺少资金,会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但要是这个问题在交房时还未处理好,对购房者来说确实存在一定隐患。至于设置违约金上限的问题,这是开发商在减少自己的责任风险。现在来看,刘先生比较被动,因为他已付过一笔定金。对方称什么备案后不能修改合同,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备案和改合同是不相干的两件事。刘先生可与开发商协商,仔细思考风险后再做决定签字。

前妻仅有一间房居住权

却要来分一半产权

罗先生咨询的是婚姻房产问题。罗先生告诉律师,他和前妻离婚快20年了,离婚时,他们住的房子还在自己母亲名下,但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的产权归罗先生所有。考虑到前妻没有地方住,罗先生答应将3间房中的一间居住权给前妻。

之后,罗先生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一直没有在该房产处居住。母亲去世后,这处房产就由前妻住着。" 我也不是不想住,只是想到她还住着,怕住过去以后吵架。" 罗先生说。不过,他很快发现了问题,自己不去住,3间房都被前妻霸占了。去年他强行要回两间房的居住权,但没想到前妻却和自己闹上了,声称其有该房产一半的产权。" 现在她三天两头跟我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罗先生大倒苦水。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徐应超看了罗先生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后表示,由于其中约定一间房的居住权归其前妻,所以其前妻享有这间房的使用权。" 房子的产权她肯定是没份的,但那间房她可以一直住到去世。" 徐应超表示,由于离婚协议书中有居住权的约定,所以罗先生不能将其前妻赶走。如果罗先生想图清静,只能和前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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