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招录422人( 九 )

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经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06567、86886260(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6885399(泰州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30-17∶30

网    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izhou.gov.cn

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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