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 差别化收费( 三 )

看点10:订立“盐城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政明确了停车的“盐城规矩”,“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既是基本的交通常识,也是必须遵守的规矩。针对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新政明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履行了告知程序后,可以依法处理。

看点11:失信惩戒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民不交停车费将纳入诚信记录。同时,新政将停车场建设单位、经营单位也同步记入信用信息系统,违规的停车场负责人也将进入黑名单。通过实行联合惩戒,倒逼遵守规则。新政还建立诚信鼓励机制,对于文明停车、自觉守法、绿色出行以及主动开放内部停车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宣传、奖励,倡导全面共治共管停车秩序。

看点12:重罚违规占用停车位

在市区,曾有个别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车位,被挪用或停用,有的变成了洗车场,有的变成了仓库。新政实施后,出现这样的违规行为,商家将受到较重的经济处罚,得不偿失。市民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此规定保证了配置的停车位都能得到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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