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5月1日起将施行( 二 )

事实上,苏州自2016年6月30日实行全面统一登记以来,已将多个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联通,市民可以便捷地办理“无房证明”“二套房证明”等。下一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在今年6月前,将苏州范围内所有县(市)、区的信息数据全部打通,实现真正的数据共享互通。

拒不办理首次登记

最高可罚五十万元

《条例》所称的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列明了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权利,依照国家和条例规定办理登记。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且逾期拒不办理,将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该《条例》的推出为居民购买商品房后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条例一经发布,便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市民们纷纷为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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