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制售“铝包子”被判刑!十倍赔偿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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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制售“铝包子”被判刑!十倍赔偿公开道歉

本文标题:父子制售“铝包子”被判刑!十倍赔偿公开道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父子制售“铝包子”:判刑!十倍赔偿!公开道歉!)

匆忙的“上班族”早晨经常会买几个包子当早餐,而购买地点往往是路边的早点摊。虽然国家早在2014年就严禁在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但是路边早餐点内出售的“铝包子”仍屡禁不绝。这种违法使用含有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制作而成的“铝包子”。而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包子,会对人们的骨骼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

苏州虎丘区两名经营早点铺的经营者,就因为在制作包子的过程中,违法使用了含有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的泡打粉而被抓。2月15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苏州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经过近3个小时的公开审理后依法当庭宣判: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老陈与小陈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两被告人在苏州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还需支付销售价款十倍赔偿金,即向虎丘区消费公益金账户交付赔偿款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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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缓刑期内从业禁止令”

据悉,该案系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虎丘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苏州地区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承办法官介绍,法院在依法判决此案的同时,还向两被告人发出“缓刑期内从业禁止令”,要求老陈父子两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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