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本文由热心网友[想一个人的滋味] 投稿。


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

本文标题: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

2月19日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也是农历猪年的第一个佳节。

得益于《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实施,今年的春节安定祥和,人们对元宵节也是充满期待。当然,姜堰警方还是要提醒您,要继续支持禁放、文明“闹元宵”。对于各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予以查处。

这不,19日上午,姜堰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就又查处了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19日上午8时许,有群众举报称,华阳文锦园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辖区派出所快速组织警力赶往该小区。

经过现场走访和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住在某栋楼顶层的徐某,并赶到她的家里。见到民警,徐某意识到爆竹的碎屑还没来得及清理,当场承认了自己违法燃放的事实。

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

原来,19日早晨,徐某在家打扫卫生时发现橱柜里还有一些前年购买没有放完的小鞭炮,又想着今天是元宵节,放点爆竹烘托喜庆,就拿着小鞭炮来到自家的顶层阳台燃放起来,却没想到会被人举报,并且民警这么快就赶到了现场。

在派出所里,徐某对自己的行为万分后悔,保证以后再不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依法对徐某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姜堰一女子不文明“闹元宵” 被警方处罚

据了解,去年除夕以来,姜堰警方已累计出动烟花爆竹禁放警力700余人次,发动治安联防力量1.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小区、后街背巷等1.1万余处。禁放区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29起,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16起,行政处罚16人。禁放区域内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的人身伤害事故,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噪音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各界对此纷纷点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