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不得“带病”上路

近日 , 全国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2号预警 , 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 确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到位 。

预警要求 , 学校校长主动开展校车安全自查工作 , 保证校车不“带病”上路 。 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要加强校车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的学习 。 中小学生和幼儿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 , 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 。 (采访人员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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