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

新华社西安3月1日电(采访人员许祖华)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日前发布了《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 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 , 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人员) 。

据介绍 , 这个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 , 在各级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 从事非学历教育类的校外培训机构 。 不包括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 。

陕西省规定 , 培训机构名称应与其办学类别相符合 , 应与登记机关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 。 培训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片面强调办学特色等误导家长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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