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儿童“超高”景点不免门票 检查机关:损害儿童权益( 五 )

“部分景区人为设置仅以身高作为儿童享受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唯一标准 , 不符合我国保护儿童权益的有关规定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建议书》明确指出 ,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 , 儿童身体发育普遍较快且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 , 如果仅以身高作为儿童是否免票的唯一标准 , 无形中剥夺了一部分发育较早儿童应有的权益 。

为保护儿童权益不受侵害 , 《建议书》建议物价局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 督促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严格执行《通知》规定 , 对身高超过1.2米但年龄在6周岁(含6周岁)以下儿童实行免票政策 。

2018年6月5日 , 江北区物价局收到建议书后 , 立即督促相关景区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 6月27日 , 江北区物价局作出书面回复表示 , 年龄标准是儿童免票的法定标准 , 身高标准是儿童免票的推定标准 , 两者均应得到执行 。 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 , 未公示儿童免票优惠政策的 , 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给予儿童免票优惠政策的 , 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 。 该局将进一步监督相关游览参观点做好儿童按照年龄标准免票的落实工作 , 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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