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写入两高报告 报告中的“江苏作为”再解读( 二 )

  [省两院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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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江苏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发言表示,江苏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坚决维护英烈形象,为重塑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了司法贡献。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在办理全国检察机关首例保护英烈名誉公益诉讼案件中,省检察院及时研究给予有力指导支持。如果当时没有一个快速反应机制,不仅有关取证固证会错过时机,整个案件也可能错过诉讼时机。

  昆山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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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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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工作报告: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最高检工作报告: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办案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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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其间,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昆山市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

  9月1日,昆山市检察院对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进行通报,支持公安机关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江苏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了以案释法,回应社会关切,传递出“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强烈信号,使这一正当防卫典型案例成为人民群众最好的法治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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