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舞蹈概念丛的真值空缺( 九 )

但语义学并不承认“中国民族民间舞”拥有者这个事实 。 “语义学关涉词语本身及其意谓 , 而语用学则关涉讲话者及其使用语言的行为 。 ”必须明确 , “语义意义”不完全等同于“言者意义”(“施事者意义”) , 前者基于指称事物的客观性质;后者基于对这种客观性质辨识的程度及表述的准确与否 。 从分析哲学上讲 , “假如我们借由言者意义为句子意义提供解释 , 那么就必然是 , 言者意义不预设句子意义 。 由于言者意义存在于一组复杂的意向与信念之中 , 所以这些意向与信念不能预设句子意义 。 也就是说 , 意向与信念在性质上不能是语言的” , 不再属于语言学范畴 , 而更多地滑向心理学和社会学领域 。 此时 , 在“发明语言”的“有限语境”中(比如避开世界公认的“EthnicDance”>“FolkDance”) , 意向和信念可能会被绑架 。 “使之成为可以理解的是 , 人们可能无法认识到 , 他们是就同一事物形成矛盾的信念 。 所感知的是同一客体 , 这并不是一个已知的事实——人们可能对此具有虚假的信念” 。 吴晓邦先生后来对发明“中国民族民间舞”这一名称所表示的遗憾 , 说明了这一点 。

这样 , 语言学中的名称问题就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 , 中国的俗语称之为“名不正则言不顺” , “名”是名称 , “言”是对名称的描述 。 名称只是事物的语言外形——形状和声音 , 名称的描述才是事物的语言涵义 , 即语言哲学的“描述语理论”——“关于理解名称在于什么的理论 , 是关于掌握名称的意义在于掌握什么的理论” , 即我们所说的下定义(包括基本定义和引申定义) , 最终“使讲话者或写作者能够指称某主体 , 方法是将几个不同的词语组合 , 从而这些词语的组合只指称该特色个体” 。 比如“民间舞”是“民族舞”中“传统舞蹈”(另外还有“现代舞蹈”)的“小传统舞蹈文化”(另外还有“大传统舞蹈文化”中的“古典舞”)的“乡土农人之舞”(另外还有城市市民之舞和职业民间舞者之舞) 。 如此 , 名称的出处、唯一性和信息值才能显现出来 , 成为“严格指称语” 。 “中国民族民间舞”是极不严格的指称语 , 正是由于这种不严格 , 蒙古贵族的《盛装舞》才和苗族乡民的《兵哥哥回山寨》同场竞技 , 乃至韩国“呈才”变形之作品也加入到其中 。 这一“模糊谓词缺乏涵义 。 模糊语句仅仅表达准涵义 , 不表达恰当的科学涵义 。 科学中不能有模糊谓词 。 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缺陷” , 这种语言所构成的名称只能是“虚构名称” , 故而虚构的“中国民族民间舞”不能“给世界一个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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