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 二 )

自2018年初 ,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作为全市公诉重点工作 , 并在富拉尔基区检察院试点推行 。

据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风华介绍 , 通过建立“1+N”机制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融入到了全市政法工作大环境之中 , 对外主动征求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意见建议 , 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职责分工、诉讼程序衔接、办案流程简化、诉讼权利保障、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情况和问题 , 并起草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齐齐哈尔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 保证了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对内强化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衔接配合 , 将“指定分案 , 当日流转”“慎批捕 , 不延押”“简化文书 , 快速公诉”等配套机制贯穿整个检察办案过程 , 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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