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登记五周年:由松到紧,促进私募行业跨越式发展( 三 )

此创举在私募圈引起不小震动 , 业内人士争相模仿 , 一时间阳光私募信托计划喷涌而出 。 尤其是2009年初 , 原银监会印发了相关文件来规范证券类信托产品的发行 , 存在多年的阳光私募模式获得监管认可 。

但随后由于信托业务的弊端 , 监管暂停了信托公司新开设证券账户的业务办理 。 随后 , 又陆续叫停银信合作、票据信托、伞形信托等业务 。 阳光私募信托计划也在时断时续中艰难发展 。 对于叫停原因 , 韩玮分析称:“信托业务野蛮生长的发展方式暴露了该种模式的弊端:一方面 , 金融机构借信托通道将产品进行层层包装 , 模糊了背后的实际持有人和实际投向 , 来规避监管对借款用途、借款领域等的限制;另一方面 , 部分信托公司利用多开账户的方式来提高新股中签率 。 ”

2012年底 , 私募首次被官方称为金融机构 , 这是私募行业里程碑式的事件 。 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 , 增加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章节 , 这代表着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 , 作为正规军纳入监管 。 随后 , 证监会发文称 , 新基金法明确了“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界限 , 将私募基金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产品纳入规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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