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涉南京3起( 五 )

19.连云港瑞鹏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2018年6月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对连云港瑞鹏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总排口总磷1830mg/L(超标227.75倍)、氨氮53.1mg/L(超标0.18倍)、COD545mg/L(超标0.09倍)。6月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改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8月13日,连云港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80万元。

20.江苏金正阳矿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8年5月3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对江苏金正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物料堆场露天堆放,场地未硬化,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监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6.141mg/m3(超标5.14倍)。7月13日,赣榆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8万元。

21.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8年7月31日,东海县环保局对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8月8日,东海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8月15日,东海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40万元,同时对责任人孟某处罚款5万元。

22.海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8年4月11日,淮安市环保局对海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建筑废弃材料破碎,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粉尘、噪声及无组织扬尘污染严重。6月26日,淮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筑废弃材料破碎,并处罚款30万元。

23.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2018年7月19日—8月16日,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对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炉废气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焚烧炉废气5805.8mg/m3(超标57.06倍),NOX518.1mg/m3(超标0.73倍);2#CO 2048mg/m3(超标19.48倍);1#NOX390.6mg/m3(超标0.30倍)。10月20日,淮安市环保局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责令总焚烧量降低30%。11月9日,淮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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