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 三 )

探索监管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事关千家万户,进行合法性审查意义重大 。 ”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吕勤说 。

2018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共办理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3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24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征求意见65件,公众建议和行政复议附带的规范性文件审查15件,地级以上市政府的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计377件 。

为解决长期以来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广东省司法厅还在东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等市县区多地开展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的机制 。 目前,该厅结合试点开展情况,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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