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地已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 还有4省份政策在路上( 三 )

辽宁省2018年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提到 , 各地区要制定子女对患病父母的带薪陪护假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 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的责任 。

2018年2月 ,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时代人口计生工作暨启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状况摸底调查视频会 , 会议提出协调制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住院护理假制度 。

同年10月 , 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 , 其中明确 , 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 。 对赡养人、扶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 , 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假 , 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 。

官方鼓励支持更多省份探索

此前 , 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05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 , 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 , 增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能力 , 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 人社部表示 , 下一步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 综合考虑假期增加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 ,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

随后 , 2018年12月28日 , 卫健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47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 , 将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 让这项制度切实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 。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高莉建议 , 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 规定将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假条例列入立法规划 , 明确相应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 以确保法规的可操作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