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回扣,他连一个热水器一盏灯都不放过( 二 )

于是一些承包商开始找到吴明文表示想承揽项目 , 吴明文提出要索取回扣才能承揽项目 。 随后 , 吴明文伙同分管领导商量并取得同意 , 与承包商约定按照每台热水器300元标准收取回扣 。 2011年 , 吴明文等人共收取回扣4.23万元 , 吴明文个人分得2.1万元 。

尝到“甜头”的吴明文从此一发不可收 , 连续五年采取同样的方式和标准将项目分揽给承包商并收取回扣 。 2016年 , 县里开始实施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 有了在太阳能热水器项目中收取回扣的“经验” , 吴明文又与承包商约定 , 将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分给承包商 , 并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每盏路灯400元或者600元的标准收取回扣 。

从2011年到2016年 , 吴明文先后伙同三任分管领导(均另案处理)在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中收受回扣82.54余万元 , 其中吴明文个人分得赃款45.5万元 。 后来 , 越来越多的村民反映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中存在贪腐问题 , 县里着手对该项目中的腐败问题启动专项治理行动 。 吴明文开始坐立不安 , 于2018年1月3日主动投案 , 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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