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噩梦!从借给同学3万到倒欠320万 他终于报警了( 六 )

  其次,《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关于多出来的320万欠条,如果袁先生能够证明其确实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下欠条,即出具该欠条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欠条上载明的欠款事实根本不存在,那么袁先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最后,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袁先生遭遇的是“套路贷”,那对方有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袁先生可以报警处理,且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可以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

  唐律师称,这也提醒市民,借款最好是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也要书面约定本金、利率、还款期限等,同时保留款项往来记录,切勿贪图省事,搞成一笔糊涂账。较真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进展:已报警,警方正在调查

  袁先生告诉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他遇到了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同时他也向对方借了钱,朋友看出了他的憔悴,在再三追问之下,袁先生这才第一次透露了这个如大山般压在心头的“秘密”。在朋友的鼓励下,袁先生决定向警方报警。“他知道我胆小,一次次打电话鼓励我,一直有十多天,我这才决定报警的。”袁先生对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说,如果不是朋友的鼓励,他还不知道要向别人瞒多久。目前,南京江宁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已介入调查。而截至发稿时,袁先生仍在派出所配合警方的调查。

  双方的叙述都有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待警方调查,但这起失控的借贷起码告诉了人们一点,熟人之间的借贷千万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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