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校外培训机构再上“紧箍咒”:晚8点半前必须下课

培训机构晚8点半前必须下课

南京校外培训机构再上“紧箍咒”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3个月的费用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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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薛玲)南京市政府办公厅3月29日公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 给校外培训机构再上“紧箍咒” 。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 , 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组织教学 。 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 , 应当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 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 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 , 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不得留作业 , 不得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幼小衔接”等“小学化”教学 , 除寒暑假外不得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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