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所得6000万,可执行财产却只有2万元?( 二 )

社会

对罪犯马某的财产状况展开深入调查 。

由于此案因涉案资金大 , 牵涉人员多 , 存在证据材料繁杂、罪犯与被害人账目往来多、执行年限长且执行法官经过多次变更等众多复杂情况 , 办案人员一边走访广州市检察院和法院当年承办该案的公诉人和法官 , 查阅罪犯马某的财产执行情况 , 询问郭某等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一边前往惠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核实马某财产执行情况 , 并找到马某的前夫朱某 , 询问马某婚姻和财产状况 。 此外 , 检察官还

社会

通过广东省女子监狱调取马某的会见记录、消费情况等资料 。

经过深入调查 , 检察官发现马某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 其中包括11万股博罗农商行的股票、博罗玉雅居二期惠雅楼40套住宅和车位、博罗县杨村两宗面积共计1.8万平方米的土地、惠州惠沙堤一路滨江大道10号一套170平方米的房产等 。 案件虽已进入执行程序 , 但因马某故意隐匿财产 , 致使财产刑执行和追缴久久未到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