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白会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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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 日前 , 陕西省佳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白会武涉嫌受贿一案 , 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汉中市检察院向汉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会武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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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汉中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会武在担任佳县财政局局长、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佳县政协主席、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 , 利用职务之便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采访人员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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