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建立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江苏新闻

新华社哈尔滨4月13日电(采访人员杨思琪)为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出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 , 明确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 , 帮助残疾儿童享有康复服务 , 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 。

这一意见指出 , 救助对象为具有哈尔滨市户籍(或持有哈尔滨市居住证) , 有康复需求 , 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 , 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 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10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 , 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