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环保部门怠于履行乌江保护职责被判违法( 二 )

县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监管部门和环源环保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 , 未督促相关单位对污水收集池粪污直排乌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防治 , 致使乌江水环境长期遭受污染 。

去年2月 , 检察机关向县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 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 3月得到回复称 , 正在施工整改 。 不过 , 检察机关先后多次对现场回访发现 , 被告未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 。 同年10月 ,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 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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