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所涉又一起案件将开审( 二 )

即将于5月17日开审的案件中 , 纳吉布被检方指控于2014年参与洗钱 , 其三个银行账户共收到总额为2700万林吉特(约合652万美元)的非法款项 。

因有共同的证人、证物 , 检方原期望该案与正在审理中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联审 。 但因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已经开审 , 最终该案审理被确定于现有审理结束后进行 。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 , 在下月开审的这项洗钱案中 , 若检方指控成立 , 纳吉布最严重情况下可被判处500万林吉特(约合121万美元)罚款和5年监禁 。

此外 , 纳吉布被指控篡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报告的案件也已被吉隆坡高院排定于今年11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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