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民自家地里割麦被判刑罚款 将提起上诉( 二 )

4月17日上午 , 罗海良的代理律师赵荔对采访人员称 , 在他和罗海良的会面中 , 罗海良表示要提起上诉 。 同时 , 徐要德在法院宣判的当日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要继续上诉 。

起源:

250亩地被公司“免费承包”13年

事实上 , 罗海良、徐要德被判犯聚众哄抢罪 , 源于一宗土地承包纠纷案 。 南都采访人员在西小庄村民提供的一份判决书中看到 , 2003年5月21日 , 时任西小庄村主任与华联畜牧开发公司负责人柴永安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合同》 , 华联公司租赁250亩土地 , 租赁期20年 。

此后10余年 , 小西村村民因一直没有拿到柴永安的土地承包费 , 遂于2013年秋天向柴永安讨要250亩土地 , 并在2014年底把该公司告上法庭 。 2016年6月1日 , 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03年5月2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依法自始无效 。

2016年10月 , 华联公司负责人柴杉又让人在其中60亩土地上播种了小麦 。

2016年11月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 2003年5月签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判为无效合同 。

转眼到了春节 , 距离终审判决过去了两个多月 。 西小庄村在2017年2月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 , 按照村民意愿 , 把要回来的全部土地分给了村里50多户村民 。 对于已经存在小麦的60亩地 , 村民对各家分到的两垅地也开始施肥、浇灌、打药管理 。

抓人:

收麦半年后村主任村代表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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