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 )

综合改革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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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及保证措施 。

自2021年起 , 湖北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 , 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 , 满分为750分 。

其中 , “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 , 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 总分450分 , 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 , 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 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 , 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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