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被杀23年凶手未归案 物证全丢失三民警被追责( 六 )

在李江律师抄写的询问笔录上 , 刘森起初在接受警方询问时 , 多次承认自己杀害了朱秀文母女 , “我的目的是把朱秀文引出后偷她家的豆子”“当我到屋里后见她小姑娘坐在炕边看电视 , 我一看她认识我 , 就想把她弄死(因为我认为那个时间孩子该睡了 , 但她没睡)” 。 刘森还称杀人后 , 他又回去看没破绽“闭电视、电灯、拿锁上门 , 回家” 。

直到1996年3月18日 , 警方询问刘森时 , 刘森不再承认自己杀人了 , 以下是刘森当时的询问笔录 。

警方:交代犯罪 。

刘森:我没干 , 原来讲的都是假话 , 因为我受不了 , 瞎编的 。

警方:怎么编的你再说一遍?

刘森:记不清了 。

警方:你今天可以再编一下 。

刘森:编不上来了 , 不是我干的 , 我也编不上来 。

警方:不是你干的 , 你怎么说的那么明白呢?

刘森:在没抓我之前 , 群众之间都讨论这个事 , 我受不了时 , 就根据这些编的 。

据双鸭山市公安局1996年4月19日作出的一刑事技术鉴定书记载 , 从刘森家提取的奶头锤可以形成朱秀文头部损伤 。 警方还曾从刘森家提取锤子2把、羊角锤一把、螺丝刀一个、牛仔服上衣一件 。

警方:达到诉讼标准后立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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