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些情况下征收方并没有权利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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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过程中 , 这些情况下征收方并没有权利拆房!

随着我国时代经济的发展 , 老百姓开始对民生的质量要求更高 , 各地开始开展征地拆迁项目 。 由于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过程复杂 , 涉及的利益较多 , 经常会出现被征收方的权益受损的情况 , 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被征收方的房屋被强拆的情况 , 今天小编就针对实际中的案例为大家提供解析 ,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 , 知晓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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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山西的小李在老家继承了一套老宅 , 前段时间老宅被纳入征收范围了 , 这原本对小李来说是件好事 , 但是征收方一直觉得小李要求的补偿过高 , 双方一直无法谈拢 , 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 结果这两天 , 征收方突然来人把老宅给拆了 , 小李急忙赶回去也没能阻止老宅被强拆 , 当小李找到征收方时 , 征收方却给他出具了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 如果征收双方就补偿协议没有谈拢 , 征收方是否有权利进行强拆呢?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 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由此可见 , 如果被征收方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 也没有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的 , 征收方在完成自己“先补偿”的义务后 ,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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