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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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本文标题:南京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利用微信跨境售卖假药;假冒“斯伯丁”、“NBA”篮球、“GUCCI”(古驰)、“Dior”(迪奥)等国际品牌;私自复制书籍、销售盗版书......4月24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6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晒”出司法保护成绩单:去年以来,南京市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7件173人,批捕64件9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7件297人,提起公诉121件241人。经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3人,判处缓刑、拘役、罚金的193人。

据介绍,去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先后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意见》、《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有关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等,不断细化对创新企业的司法保护措施。在知识产权发展聚集区、重点区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江北新区成立知识产权派驻检察室。雨花台区检察院联合打造中国(南京)软件谷创新发展“一体化”服务平台,形成刑事司法、政府职能、社会资源、企业需求融合交互式合作格局;联合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先后开展打击“电子烟、假酒假烟、美容针、假药、假抗癌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医疗品”及“清风、禁网”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12次,打掉上下游犯罪团伙6个。

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胡彬华告诉采访人员,通过对办理案件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仍呈多发、高发态势,仍然是经济犯罪的打击重点。去年,审查起诉阶段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14.54%;提起公诉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7.50%和16.26%;受理案件量、人数分别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的12.42%和11.64%;二是犯罪渠道“网络化”趋势比较明显。被告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向互联网用户销售假冒商品已成为普遍趋势,网络已成为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三是呈现产供销一条龙式团伙犯罪态势。今年受理案件较往年变化较大的特点是由单人犯罪较多向多人犯罪发展,多个链条参与的犯罪嫌疑人呈家族式、朋友式犯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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