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也能模仿?整治山寨微信违法乱象须出重拳( 三 )

炮制山寨微信软件 , 不仅关系到版权保护的问题 , 更关系到公众的网络安全 。 软件“李鬼”凭借山寨微信 , 轻松侵入和控制用户手机 , 动辄获利巨大 , 俨然一颗网络“毒瘤” 。 根据《网络安全法》 , 对于这种“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 理应获得“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 处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 但令人遗憾的是 , 鲜有处罚“拳拳见肉” , 类似网络骗局仍屡有发生 。

此外 , 还应看到的是 , 山寨微信软件往往只是手段 , 诈骗他人钱财才是目的 。 对于利用山寨软件诈骗的违法犯罪分子 , 除了根据《侵权责任法》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更应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入计算机系统、诈骗等刑事责任 , 以及承担从业禁止的后果 , 即“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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