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修订《逃犯条例》 港反对派开完假会直接动手( 四 )

林郑月娥:修例刻不容缓

眼下 , 涉嫌杀害女友的陈同佳因洗黑钱罪被判入狱29个月 , 香港特区政府估计如陈同佳行为良好 , 最早出狱日期为今年10月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月29日表示 , 政府启动《逃犯条例》修订工作有两大初心 , 包括移交台湾杀人案的疑犯及堵塞现时制度漏洞 , 虽然两个目的同样重要 , 但台湾事件导致修例 , 且时间更紧迫 , 也不希望嫌疑人逃之夭夭 。

她认为 , 既然法庭已作出判决 , 陈同佳最早可能在今年10月获释 , 因此提交给立法会审议的条例“有的的确确的迫切性 , 甚至可以说是刻不容缓” , 希望能在7月立法会休会前通过 , 才有足够时间处理后续工作 。

《星岛日报》的社论称 , 香港作为国际枢纽 , 不同地区与国家的民众往来频繁 , 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引渡安排 , 既彰显不了公义 , 也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 。

《东方日报》4月1日也指出 , 港府建议修订引渡逃犯条例 , 完全是师出有名 , 日前又剔除多条涉及商业的罪行 , 提高了引渡门槛 , 不仅做到合法 , 而且合情合理;反对派至今仍坚决反对 , 无非是心中有鬼 。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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