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存在两套身份( 八 )

“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存在两套身份

----“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 , 存在两套身份//----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本文原始标题为:“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 , 存在两套身份---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 , 存在两套身份---来源是:

▲孙小果在昆明一家定制西装店试装 , 拍摄时间2018年 。 受访者供图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分析 , 如果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 , “肯定是再审了” 。 王殿学说 , 启动再审的原因 , 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 , 也可以是法院发现 , 或检察院抗诉 。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也表示 , “后来再改判是可能的 , 一审上诉维持原判与后来的改判死缓可能是不同的业务庭所为 。 ”

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五十一条规定 ,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 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 , 其实际执行的刑期 , 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