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员工上班时猝死 公司拒承担责任:发病在公厕( 三 )

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 ,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本案中 , 唐某作为退休返聘人员 , 与用人单位分公司之间形成的不属于劳务关系 , 而应属于雇佣关系 。 唐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病死亡 , 作为雇主的分公司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侵权责任法》规定 ,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根据医院证明 , 可以明确唐某的死亡是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 , 唐某应明知其自身健康状况能否胜任分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 但其在承诺书中已明确其身体健康能完成各项任务 , 可见其健康状况与所作承诺不符 , 唐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 , 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来源:扬子晚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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