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任性:4年前47万卖房 如今要赔买家近百万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卖家任性:4年前47万卖房 如今要赔买家近百万》。//本文由热心网友[小徐说报] 投稿。

本文标题:卖家任性:4年前47万卖房 如今要赔买家近百万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卖家任性:4 年前 47 万卖房,如今要赔买家近百万)
买房时房屋才47万余元,4年过去,现在这房屋增值至186万余元,然而让买房人揪心的是,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卖房人因任性违约,赔偿买房人97万余元的差价。
2015年12月,施某意欲出售一套拆迁安置房,便找到中间人孙某,在孙某提供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处签字,载明出售该套房屋。
2016年1月,翁某作为买受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价款47万余元。随后,翁某通过孙某向施某转交37万元,向动迁办转账10万余元。
2018年3月,翁某在动迁办手续完成后准备拿房时,却发现房产登记的是施某妹妹小施的名字,而并非施某的名字。翁某多次催促施某通知其妹妹配合办理收房,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施某返还购房款47万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39万余元。
庭审中,施某认为,卖房时,中间人孙某并未向其明确买受人的信息,其与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成立生效;同时,该房屋至2017年12月才可以办理结算手续,其根本不知道房款支付至动迁办的事情。另外,施某称,该房屋系拆迁安置房,被安置人员包括其多个家庭成员,其父亲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其个人对于该房屋没有处分权。因此,施某认为其无需赔偿翁某的各项损失。
吴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施某在孙某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字,可视为其与孙某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孙某为处理委托事务所作出的行为对施某具有约束力;且施某收取了孙某转交的37万元房款,在翁某多次催促其至动迁办收房时,未对房屋价款提出异议,视为其对孙某的行为予以认可。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施某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推荐阅读
- TVB|24年前的TVB神剧,“花痴”男主爱上花仙,这样的痴情男十分少见
- 迪士尼|迪士尼24年前让黑人演灰姑娘,服装精美珠宝奢华,就是水晶鞋太丑 。
- 张虎|34年前的武侠片,因尺度问题,删减后才上映,却依然拿下票房冠军
- 伍宇娟|中戏“五金花”之首伍宇娟:34年前“一脱成名”,今56岁气质依旧
- 河莉秀|24年前,因为男友一句话做了变性手术的女星河莉秀,如今后悔吗?
- 孙悦|孙妈妈草率下播,网友直呼好任性,孙悦被迫批评母亲
- 飞行员|川航飞行员徐瑞辰已结婚,4年前飞机事故险丧命,因祸得福遇真爱
- 柳岩|柳岩4年前的定妆照被翻出,造型太美引起热议,网友:喧宾夺主
- 闫学晶|4年前,46岁当姥姥的闫学晶意外怀2胎,24岁儿子:你跟我马叔商量
- 赵丽颖|24年前的《婆婆媳妇小姑》:隐藏这么多的大咖,配角都是老影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