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起诉离婚获得抚养权,家暴男却偷偷送走孩子…(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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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获得女儿抚养权

阿玲与阿晖经人介绍认识 , 于2015年8月10日登记结婚 。 2015年11月18日 , 阿玲生下一个女儿 , 取名可可 。

婚初双方关系尚可 , 随共同生活时间延长 , 双方性格差异逐渐显现 , 双方时常发生矛盾 。 2016年12月15日 , 阿玲曾向芙蓉区法院立案申请人身保护令 , 芙蓉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阿晖对阿玲实施过家庭暴力 , 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 裁定禁止阿晖对阿玲、可可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晖骚扰、跟踪、接触阿玲、可可及相关近亲属;责令阿晖迁出共同居住的住所 。 然而此后双方关系并未因此得到改善 。

"自结婚以来 , 家庭开支大部分均由我向朋友借钱及娘家支援 , 才勉强得以维继 。 阿晖对家庭、妻子、孩子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令我感到心寒 。 现双方已无法沟通交流 , 形同陌路 ,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 "2016年12月 , 阿玲向芙蓉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希望女儿可可随她生活 , 阿晖应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

最终芙蓉区法院判决 , 准许阿玲与阿晖离婚 。 可可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

父亲偷偷送走孩子被列入"老赖"黑名单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 , 阿晖却始终不服气 。 他将可可偷偷放在了乡下 , 让可可的爷爷奶奶抚养 。

阿玲因讨要孩子未果 , 只能向芙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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