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骑车被撞后急着离开 无责竟变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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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子骑车被撞后急着离开 无责竟变主责

本文标题:江苏一女子骑车被撞后急着离开 无责竟变主责

骑着电动车去上班,没想到半路却被另一辆电动车给撞了。车主刘女士觉得自己无责,又赶着上班,便和对方说了一声就离开了现场。可是哪知道,这一走,本来无责的她,不但因为涉嫌肇事逃逸,被判负事故主责,还要面临相应的处罚。近日,在南京江宁开发区发生的这起电动车事故,在网络上引起了一番讨论。

事件回顾

被撞后着急离开,无责变主责

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马木桥附近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擦的事故,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路边停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一旁的徐女士头上正流着血,捂着头坐在路边,称对方肇事逃逸了。

后来,警方根据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监控找到了逃逸方刘女士。原来,当时正值早高峰,刘女士骑车上班途中,沿双龙大道骑行至马木桥时,突然后方徐女士骑车超了过来,结果一不小心发生了碰擦,双方连人带车一起倒在了地上。

刘女士爬起来后,将头部受伤的徐女士扶了起来。徐女士手捂着头,坐在路边拨打了报警电话。“是你自己撞我的,是你自己的责任,跟我没关系啊。我上班要迟到了,我不陪你等警察了。”说完,刘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就走了。

后来,民警找上门,说刘女士涉嫌肇事逃逸。民警告知刘女士,虽然事故中没有责任,但是由于她造成事故没有配合事故处理,并有逃逸的行为。

最终,刘女士因构成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网友讨论

这种情况认定逃逸,冤不冤?

原来的无责却因离开事故现场后变为主要责任,刘女士觉得委屈,和刘女士一样感到困惑的还有不少网友。有网友认为:既然无责,何来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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