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3个月收效显著( 二 )

非机动车轻微违法现场教育免罚

此次新《市条》还针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首次以法条明确“当事人自愿选择现场教育,可以免于罚款处罚”。目前南京交警已在全市设置十处交通安全教育站,三个月来,已有21916名轻微交通违法者选择通过现场教育学习来免于罚款处罚。其中12401人选择参加30分钟的现场执勤劝导,9515人选择现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正在现场接受教育的市民张女士告诉采访人员,自己因为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查处,选择现场教育学习的方式,以后再也不会违法骑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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